市民在办理业务。


  □记者 牛思明 实习生 范 华 文/图


  7月20日,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提取新政开始实施。那么,这次住房公积金新政较之以往到底有哪些改变?又有多少惠民新举措呢?昨日,记者走访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市民打探。


  贷款新政:额度提高 同城通贷更便捷


  昨日10时许,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服务大厅内人头攒动,前来办理业务的市民早早地在等待区排队等候。


  “较之以往,此次我市住房公积金在个人住房贷款方面,本着加大对缴存职工家庭购房的支持力度,更好地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的作用,在很多方面进行了调整和优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工作人员介绍,此次住房公积金新政的贷款方面,呈现出三大亮点。


  亮点一:


  提高最高贷款额度


  之前我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分为两类,一类是单身(方)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贷款额度最高为30万元,夫妻双方最高则为40万元。调整之后不再有区分,最高贷款额度统一提高至50万元。


  亮点二:


  调整缴存基数计算方式


  之前我市针对缴存职工夫妻双方缴存基数的计算方式一直是按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来计算的,这样一来夫妻只有一方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可贷款额度就不高。新政出台后,如缴存职工夫妻一方未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只需提供就业单位出具的工资证明,便可按全市最低工资标准计算可贷额度。


  此外,此次新政将住房公积金的个人贷款还贷能力系数由0.3提高至0.5。这样一来,缴存职工夫妻的可贷最高额度就可以有较大提高。


  亮点三:


  开展同城通贷业务


  由于滑县划归为省直管县,滑县居民只能在当地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新政出台后,滑县的缴存职工在我市辖区内(含滑县)购房时可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提取新政: 可缴纳物业费


  “我住房公积金账户里的钱该咋提取?只能买房提取吗?”相信这是不少市民共有的疑问。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的有关住房公积金提取新政的诸多亮点中,相信您可以找到满意的答案。


  亮点一:


  可一次提取账户余额


  缴存职工在安阳市辖区内购建自住住房的,凭房屋所有权证或房管部门备案后的购房合同可申请一次提取使用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用于住房装修、维护和修缮自住住房。需要注意的是,同一套住房只准许提取一次。有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提取时应减去贷款余额。自申请提取之日起,上溯12个还款期次内,有连续3期或累计6期逾期记录的,或住房公积金贷款处于逾期状态的,不得提取使用。


  亮点二:


  可提取支付购房首付款


  缴存职工新购自住普通住房,商品房凭房管部门备案后的购房合同和首付款收据、二手房凭过户后的房屋所有权证、契税完税证和销售不动产统一发票,夫妻双方可申请一次提取使用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用于支付购房首付款。提取后不影响正常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亮点三:


  可缴纳物业费


  缴存职工凭物业费发票或收据可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家庭上一年度普通自住住房物业管理费。


  亮点四:


  可还个人住房商贷本息


  开展按年偿还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本息提取业务。职工可每年提取一次,不超过上年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还款额。需提供个人住房商业贷款的证明材料和银行出具的自申请之日前12个月的还款明细。


  此外,缴存职工如在本市农村新建、翻盖自住房屋,只要携带建房人当地户口簿和村民委员会出具的建房证明,就可申请一次提取使用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


  如果您辞职了,之前想要申请销户提取住房公积金,那您至少要等5年;新政实施后,您只需凭借与单位之间的终止劳动关系证明就可申请销户提取住房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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