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开展提取住房公积金直付房租业务试点工作的通知。其中提出,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公积金中心)与试点住房出租机构合作开展“提取住房公积金直付房租”(以下简称“直付房租”)业务模式。公积金中心根据缴存人的授权和申请,将缴存人可提取的住房公积金从其公积金账户直接划转至试点住房出租机构指定账户,用于支付房租,实现“一次申请,按月支付,自动到账,一站办结”。


  申请条件:1.缴存人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3个月(含)以上;2.缴存人及配偶在北京市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住房;3.缴存人租住公积金中心试点项目住房,且房屋租赁合同已登记备案。(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


  (本文来自澎湃新闻,更多原创资讯请下载“澎湃新闻”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