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信宜市长、副市长!附:市政府领导分工调整
李龙飞
信宜市委副书记、市人民政府党组书记、市长
领导简介
李龙飞,男,汉族,1975年2月生,广东高州人,1998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8年7月参加工作,大学法学学士、在职研究生法学硕士。现任广东省信宜市委副书记、市人民政府党组书记、市长。
周志文
周志文,男,汉族,1975年7月生,在职大学学历,中共党员,现任信宜市委常委、信宜市人民政府党组副书记、副市长。
谢庆山
谢庆山,男,汉族,1973年7月生,大学本科学历,中共党员,现任信宜市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挂职)。
林海森
林海森,男,汉族,1970年5月生,在职大学学历,中共党员。曾任化州市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化州市委政法委第一副书记,化州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警务督察长。
现任信宜市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信宜市委政法委第一副书记,信宜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警务督察长。
江立颖
信宜市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
领导简介
江立颖,女,汉族,1976年10月生,广东高州人,1995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6年8月参加工作,在职大学学历。现任广东省信宜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李智昌
信宜市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
领导简介
李智昌,男,汉族,1975年9月生,广东化州人,1997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6年11月参加工作,在职党校大学。现任广东省信宜市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
俞淮竞
俞淮竞,男,汉族,1979年6月生,中央党校大学学历,中共党员,现任信宜市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信宜市钱排镇党委书记。
黎浒
黎浒,男,汉族,1981年9月生,大学本科学历,中共党员,现任信宜市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
信宜市人民政府关于
调整市政府领导同志分工的通知
信府〔2024〕1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府直属各单位:
根据人员变动和工作需要,现将市政府领导同志分工调整如下:
李龙飞 市委副书记、市长,主持市政府全面工作,负责审计工作。
分管市政府办公室、市审计局、市营商办。
周志文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协助市长负责市政府日常工作,负责发展改革、重点项目、财政、金融、自然资源、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教育、税务、统计、应急管理、消防工作。
分管市发展改革局(市粮食和储备局、市国防动员办公室)、市财政局(市国资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土地储备中心)、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市统计局、市应急管理局。
联系国家税务总局信宜市税务局、各金融机构驻信宜分支机构、中石化信宜石油分公司、市消防救援大队、市气象局、信宜地震台。
谢庆山 副市长,负责佛山市高明区—茂名市信宜市对口帮扶协作工作、园区建设管理、政务服务工作。
分管信宜经济开发区管理中心、市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协管市投资促进中心。
林海森 副市长,兼任市公安局局长,负责公安、人民武装工作,主持市公安局全面工作。
分管市公安局。
联系市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驻信宜各部队。
江立颖 副市长,负责文化、旅游、体育、广播电视、卫生健康、医疗保障、市场监管、市政府机关、外事、政务公开、地方志、妇女、儿童工作。
分管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市卫生健康局、市医保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知识产权局)、市地方志办、市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市接待办。
联系市侨联、市融媒体中心、市文联、市社科联、市妇联、市红十字会、市总工会、市关工委、市档案馆。
李智昌 副市长,负责交通运输、城乡建设、城市管理、水利、生态环境、“四水联治”工作。
分管市交通运输局(市公路事务中心)、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城管执法局、市水务局、市政府投资项目代建中心,协管市市场物业管理中心。
联系茂名市生态环境局信宜分局、茂名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信宜管理部、茂名交投集团信宜分公司、信宜火车站。
俞淮竞 副市长,兼任钱排镇党委书记,负责农业农村、林业、民政、殡葬改革、退役军人事务工作。
分管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市林业局、市民政局、市老龄委、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联系团市委、市残联、老促会、各农场、各林场。
黎 浒 副市长,负责工业、科技、商务、司法、招商引资、供电、通信、信访工作。
分管市科工商务局、市司法局、市信访局、市投资促进中心,协管市发展改革局(市粮食和储备局、市国防动员办公室)、信宜经济开发区管理中心。
联系市科协、市工商联、广东电网茂名信宜供电局、茂名海关驻信宜办事机构、市烟草专卖局、广东省盐业集团茂名有限公司信宜分公司、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广东省信宜分公司、各通信运营商和铁塔建设公司。
市领导按照《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广东省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地方党委和政府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粮食安全责任制规定》《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规定》《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广东省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严格落实“一岗双责”,认真做好职责范围内安全生产、粮食安全、食品安全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信宜市人民政府2024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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