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桃江管理部联合县政府督查室,对全县体制内单位临聘人员住房公积金建制情况开展了专项督查。


  因岗位或工作需要,县内部分行政事业单位招录了临聘人员,包括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职工,通过劳务公司派遣的职工,以及与单位形成事实劳动关系的临时性用工。由于各种原因,这部分临聘人员没有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


  此次督查的目的是让更多的人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享受住房公积金制度的红利。督查分为自查整改阶段和专项督查阶段。通过督查,县交警队、机关事务中心、城管局、卫健局二级机构等19单位为579名临聘人员开户缴存公积金。截至12月16日,全县体制内单位临聘人员已全部建制。


  下一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桃江管理部将对桃江县缴存单位开展全面催缴,一是督促各缴存单位按月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二是催缴各个单位尤其是乡镇补缴欠缴历年公积金,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二审:莫 斌 监审:卢 岩)


  【来源:桃江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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