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不知道吗?看病除了刷医保,关键时候还有这笔钱可救急!
可能有的小伙伴还不知道,生病之后,除了刷医保,还可以通过提取住房公积金来减轻看病的经济负担!是的~你没看错!目前,在深圳、珠海、东莞等地,职工如果患了重大疾病是可以提取公积金来救急的(广州、佛山暂时未出台这项政策)~那么~患了哪些疾病可以提取公积金,怎么提取?快跟着广仔了解下↓
深圳
什么情况可以提取?
住房公积金不仅跟买房租房有关,关键时候还可以用它来解决“看病贵”的问题哇~在深圳,患有以下9大类重大疾病就可以凭借相关材料到深圳市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取公积金~↓↓
1、恶性肿瘤
2、再生障碍性贫血
3、慢性肾衰竭(尿毒症)
4、慢性重型肝炎
5、心脏瓣膜置换手术
6、冠状动脉旁路手术
7、颅内肿瘤开颅摘除手术
8、重大器官移植手术
9、主动脉手术
提取所需材料
大病提取住房公积金还是很方便的,小伙伴们可以先在网上预约提取,然后准备好材料直接到网点提取就好了。
滑动可查看所需材料▼
1、《深圳市住房公积金其他情形提取申请表》一份;
2、职工身份证原件;
3、职工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原件;
4、职工家庭患病成员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5、患者为职工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的,提交《结婚证》或户口簿或者其他家庭成员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6、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出具并加盖医院诊断证明章的《诊断证明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7、医院费用明细清单(加盖医院印章)一份;
8、深圳市社会保险医疗费报销单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9、如果是委托配偶办理的,须提交配偶的身份证、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10、委托其他人办理的,须提交受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并同时提交经公证机关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原件。
温馨提示:
①因职工本人或其家庭成员(配偶及未成年子女)患重大疾病或重大手术的都可以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金额用于支付社会保险医疗费报销后的自费部分,但不能销户提取。
②提取无次数限制,符合条件即可。有需要的小伙伴可以先在网上或住房公积金银行自助终端预约,柜台办结。
③在“广东发布”微信号回复“深圳公积金”,进入查询页面。输入公积金账号、身份证号码,点击“提交”,即可进行公积金余额查询啦~
④关于深圳大病提取公积金的办理流程及更多信息可扫二维码了解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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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
在珠海,申请人经县级以上人民医院确诊患有以下重大疾病,则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滑动可查看病种目录▼
※恶性肿瘤(不包括部分早期恶性肿瘤)
※急性心肌梗塞
※脑中风后遗症(永久性的功能障碍)
※重大器官移植术或造血干细胞移植术(须异体移植手术)
※终末肾病或慢性肾功能衰竭尿毒症期(须透析治疗或肾脏移植手术)
※多个肢体缺失(完全性断离)
※急性或亚急性重症肝炎
※良性脑肿瘤(须开颅手术或放射治疗)
※慢性肝功能衰竭失代偿期(不包括酗酒或药物滥用所致)
※脑炎后遗症或脑膜炎后遗症(永久性的功能障碍)
※深度昏迷(不包括酗酒或药物滥用所致)
※双耳失聪(永久不可逆)
※双目失明(永久不可逆)
※瘫痪(永久完全)
※心脏瓣膜手术(须开胸手术)
※严重阿尔茨海默病(自主生活能力完全丧失)
※严重脑损伤(永久性的功能障碍)
※严重帕金森病(自主生活能力完全丧失)
※严重Ⅲ度烧伤(至少达体表面积的20%)
※严重原发性肺动脉高压(有心力衰竭表现)
※严重运动神经元病(自主生活能力完全丧失)
※语言能力丧失(完全丧失且经积极治疗至少12个月)
※重型再生障碍性贫血
※主动脉手术(须开胸或开腹手术)
※终末期慢性呼吸功能衰竭
※系统性红斑狼疮性肾炎
※严重多发性硬化症
※严重肌营养不良症
※急性出血坏死性胰腺炎
※克隆病
※非典型肺炎
提取所需材料
1、个人住房公积金使用申请表
2、身份证
3、个人住房公积金存折或联名卡
4、当年医院重大疾病证明、医疗费用缴纳凭证。
注:委托配偶代办的需提供受托人身份证及结婚证。
办理地点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服务窗口
联系电话:12345、12329(移动用户请拨打:12345)
办理流程
填写《珠海市个人住房公积金使用申请表》→将《申请表》和所需审批材料原件送往住房公积金管理服务窗口审核→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批→申请人持批复到承办银行办理提取手续。
东莞
在东莞,职工本人或家庭成员患以下目录内疾病的,则可申请提取职工本人、配偶、子女及父母的住房公积金。
滑动可查看病种目录▼
提取所需材料
需要的小伙伴准备好以下材料到东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或办事处申请办理就可以啦~
滑动可查看详细内容▼
(一)首次办理提取:
1、申请人和病患者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申请人与病患者的直系亲属关系证明(结婚证、户口本或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疾病诊断证明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医院相关治疗费用的发票、收据、医疗凭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5、申请人本人名下的提取转账账户原件(符合代办要求的无需提供)。
(二)再次办理提取:
1、申请人和病患者有效身份证原件;
2、医院相关治疗费用的发票、收据、医疗凭证原件;
3、申请人本人名下的提取转账账户原件(符合代办要求的无需提供)。
P.S.
①在东莞,此项业务申请人每次最大可提取金额不可超过实际支付的治疗费用(需扣除社保或其他机构报销的费用)。
②首次申请应在出院结算后一年内,仍在治疗的再次办理提取的时间间隔不少于3个月。
③联系电话:12329或12345。
但愿小伙伴们都用不到,但却有必要知道这笔钱关键时刻能救急!如果觉得涨姿势了就点最下方的“”,也告诉身边的家人朋友!
策划:广东发布
编辑:孙黎明、陈夏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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