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市民,请收下这份详细的三水区新市民积分入户指引
可纳入本区新市民积分入户管理范围的新市民(不含港澳台居民)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二)在我市连续按月缴纳1年社会保险费且申请期间保持参保状态(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且年龄在50周岁以下的,不受1年社保限制,申请时上1个自然月起在我市缴纳社会保险费即可以按本办法申请积分入户,也可以按我市人才引进政策直接向市、区人才交流中心提出入户申请);1.三水区行政服务中心:三水区西南街道同福路10号,876123452.西南街道行政服务中心:西南街河口车仔路18号,876187003.云东海街道行政服务中心:云东海大道大学路1号3座行政服务中心大楼一楼,885276724.乐平镇行政服务中心:乐平镇新城大道北5号(佛高区三水园摘星楼旁),873819995.白坭镇行政服务中心:白坭镇府前路23号,875701456.芦苞镇行政服务中心:芦苞镇龙坡一路1号,872309067.大塘镇行政服务中心:大塘镇大兴大道中96号,872717338.南山镇行政服务中心:南山镇迳口侨新路行政服务中心大楼,872193091.《三水区新市民积分入户申请表》,现场填写,收原件(1份);3.申请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验原件收复印件。如有随迁家属(配偶、未成年子女),还需提供随迁家属身份证、户口簿及结婚证、子女出生证等关系证明材料(1份);4.人社(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证明,收原件(1份);(1)入户地址属自有房产的,提供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2)入户地址属父母或配偶房产的,提供房产证和户口本、结婚证等关系证明。(3)经行业主管部门登记备案的个人合法产权租赁住宅房屋,产权人同意迁入证明。(4)入户地属本人长期租赁的公租屋的,提供房管部门出具的政府产权房屋安排(租赁)使用证明。(5)入户地址属单位房产的,提供房产证和产权单位同意分配、安排居住并同意入户的证明。(6)入户地址属集体户的,提供集体户同意迁入证明(盖公章)、加盖公章的集体户口簿地址页复印件。(7)入户地址属亲戚朋友家庭户(不含政府公共租赁房家庭户)的,提供户主同意迁入证明(签字加按指模,收原件)、房产证、户主身份证及户口簿首页。申请人根据个人情况提供,可参考《三水区新市民积分制服务操作指引清单》。(一)提出申请。申请人持所需材料到行政服务中心综合窗口提出申请,或线上自助登陆积分系统申请。(二)审核评分。各镇(街道)新市民办对受理条件进行审核,符合受理条件,提交职能部门审核评分;不符合受理条件,退回受理窗口,窗口工作人员根据退回意见通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原因。积分材料经审核未通过,若相关部门要求申请人配合做好证件及佐证材料核实的,申请人应配合提供,否则视为放弃该项积分。(三)积分公示。各镇(街道)新市民办在每季度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将受理人员信息及评分结果,报区新市民办汇总排名,区新市民办于每季度结束次月底前在佛山新市民服务信息网、“淼城一家亲”微信公众号进行入户资格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申请人对积分排名有异议或投诉的,可于公示期内,向居住地镇(街道)新市民办提出积分项目复核要求。(四)制发入户卡。经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经复核不影响入户资格的,由区新市民办制发《佛山市新市民积分入户卡》,通过物流流转到受理的行政服务中心,由发证窗口通知申请人前来领取;线上申请的市民需在收到通知后自行前往区新市民办领取。(五)办理户口迁移。入户卡有效期为6个月,逾期未前往公安部门办理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办理户口迁移手续可咨询入户地派出所,办理地址及咨询电话:1.西南派出所:西南街道贤和路4号(即佛山市公安局三水分局东侧)三水区公安分局一门式服务大厅,电话:177257900842.云东海派出所:云东海街道大学路1号3座云东海行政服务中心户政窗口,电话:878080663.白坭派出所:白坭镇府前路23号白坭行政服务中心户政窗口,电话:875682664.乐平派出所:乐平镇府前路9号三水分局乐平派出所一门式综合服务大厅,电话:876531735.芦苞派出所:芦苞镇龙坡一路6号三水分局芦苞派出所一门式综合服务大厅,电话:872332406.大塘派出所:大塘镇大兴大道中96号大塘行政服务中心户政窗口,电话:872935867.南山派出所:南山镇侨新路18号101三水分局南山派出所一门式综合服务大厅,电话:87215369(一)镇(街道)新市民办负责受理条件咨询,公示异议复核5.芦苞镇新市民办,87232887,872378871.居住证:区新市民办,87700526,877108114.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竞赛获奖:区人力资源社保局,877173985.专业技术资格:区人力资源社保局,877333876.特定的公共服务岗位:区交通运输局,87911036;西南街道市政管理所:87773980;云东海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87809763;白坭镇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87569110;乐平镇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87652098;芦苞镇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87230262;大塘镇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87290812;南山镇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872108539.荣誉奖励:“道德模范”、“身边好人”:区委宣传部,87782818;“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区总工会,87733151(2)献血、造血干细胞捐献:佛山市中心血站三水血站,8781221112.住房公积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三水管理部,877752621.新市民递交积分入户申请材料时,所有积分佐证材料应当一次性提供,具备积分入户必备材料,其他积分证明材料由申请人结合自身实际情况提供,申请人未提供证明材料的积分项目将不做积分处理。2.新市民伪造或提供虚假申请资料,一经发现,取消当年积分申请资格;取得入户资格的,取消其相应资格,所得积分清零,且一年内不得申请积分制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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