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3日


  毕节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发布关于清明节期间暂停办理


  公积金业务的通知


  具体如下


  ↓↓↓


  清明节放假通知


各缴存单位及缴存人: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4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精神,毕节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于2024年4月4日(星期四)至4月6日(星期六)放假3天,在放假期间进行公积金系统维护,将停止对外办公和受理业务(查询服务不受影响),网上办事大厅、微信小程序、支付宝小程序等网上渠道业务同步暂停服务,公积金扣缴、还贷、商贷按月约定提取等涉及资金结算业务将在节后恢复自动办理。2024年4月7日(星期日)正常对外办公并受理业务。
由此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温馨提示:如果您的住房公积金贷款还款日刚好在2024年4月4日—4月6日期间,请您务必在2024年4月4日之前确保您的还款账户资金余额充足,以免清明节后扣款不成功导致贷款逾期,影响您的信用记录。
毕节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4年4月3日

  来源:毕节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编辑:郑艳洁 编 审:王 韵


监制:孟性荣 总监制:刘 瑾

毕节发布投稿邮箱:bjrbxbj@bjrb.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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