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新闻网·青海新闻客户端讯 3月12日,记者从西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西宁铁路分中心近期查处了三起通过中介制作虚假资料,企图通过线上渠道套取住房公积金的行为。


  西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铁路分中心工作人员在审核线上业务时,发现三笔以偿还外中心公积金贷款为由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资料存在疑点,与另外两笔正常提取业务的资料十分相似,提取原由均为偿还格尔木公积金中心贷款。


  经中心工作人员在与格尔木公积金中心核实后发现,这3名职工并未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所提供的资料都是套用其他贷款职工的资料,只是更换了姓名。工作人员与这3名职工取得联系,3人如实反映是通过同一黑中介办理了“代提公积金业务”。


  根据《西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信用激励惩戒管理办法》,西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铁路分中心分别给予了3名职工限制一年和三年的提取、贷款资格,并通报其工作单位。


  西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醒广大缴存者,骗提住房公积金属违法行为,缴存职工伪造、变造、仿造或委托不法中介通过其他方式骗提套取住房公积金,一经发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除要求缴存职工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退回其骗提套取的住房公积金外,还将通报其所在单位。同时,将冻结其住房公积金帐户,视情形分别取消该职工1年、3年和5年内申请住房公积金提取和贷款资格,并将相关信息依法向社会公开并纳入征信系统,情节严重的将移送司法机关立案查处。


  职工在办理线上业务时,要妥善保管自己的登录密码,更不能随意将自己的短信验证码发送给陌生人;线上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时一定要通过合法合规的渠道办理,并提供合法合规的办理资料,切勿相信非法中介和存在侥幸心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