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装电梯后,如何办理公积金提取手续?2月13日,记者接到市民咨询电话,随后采访了十堰住房公积金中心工作人员,详细了解相关手续。


  为支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减轻职工在老旧小区改造过程中的资金负担,我市支持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老旧小区加装电梯改造,并于2022年开始实行。截至2024年12月25日,十堰住房公积金市直办事处已办理此类公积金提取业务28笔。


  加装电梯提取住房公积金流程如下:


  · 提取条件:本市既有住宅的房屋所有权人加装电梯后,自发票开具之日起60个月内,产权人、配偶及代际人可申请提取。


  · 提取额度:不超过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所有申请人累计提取住房公积金总额不超过该户电梯建设费用中个人实际出资金额(存在政府补贴的,需扣减政府补贴金额)。


  · 所需理材料:1.基本材料,缴存人及配偶的身份证、结婚证(离异应提供离婚证及离婚协议)、1类银行卡。2.专项材料,不动产权证、加装电梯协议书、个人加装电梯实际支付费用的发票或收据。


  需要注意的是,缴存人及配偶有未结清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除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外,不得办理其他提取业务。(十堰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