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搜索结果,参保人员去世后,其家属或继承人可向社保部门申请领取以下款项:


   一、基本养老保险相关待遇


  1. **个人账户余额**


  2. **丧葬补助金**


  3. **遗属抚恤金**


   二、其他社保相关款项


  1. **医疗保险个人账户余额**


  2. **失业保险待遇(特殊情况)**


   三、特殊情况的额外待遇


  1. **工伤保险待遇(因工死亡)**


  若参保人因工死亡,家属可领取三项待遇:


  - 丧葬补助金(6个月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 供养亲属抚恤金(按月发放);


  - 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上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2. **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


  虽然不属社保范畴,但参保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余额也可由继承人提取,需向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


   四、申领流程及材料


  1. **所需材料**


  - 参保人死亡证明、火化证明;


  - 继承人与参保人关系证明(如户口簿、公证书);


  - 参保人身份证、社保卡;


  - 继承人身份证及银行账户信息。


  2. **办理部门**


  - 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相关待遇:社保局;


  - 工伤保险待遇:工伤保险经办机构;


  - 住房公积金:公积金管理中心。


   注意事项


  - **地区差异**:具体金额和条件可能因地方政策调整,建议咨询当地社保部门。


  - **时效限制**:部分待遇需在参保人死亡后一定期限内申请(如丧葬补助金通常需在1年内办理)。


  - **优先偿还贷款**:若参保人有未结清的公积金贷款,需优先用账户余额偿还。


  建议家属尽快联系社保机构办理手续,避免因材料不全或超期影响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