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期鄂法资讯目录


  第575期


  01、大悟法院与公积金办事处合力惩“老赖”;


  02、麻城法院集中送达破解“执行难”;


  03、咸丰法院司法拘留拒执“老赖”;


  04、枝江法院多措并举支持民营企业发展;


  05、来凤法院:盗伐林木?获刑十年!


  NO.1


  大悟法院与公积金办事处合力惩“老赖”


  11月12日,孝感市大悟县法院执行法官在大悟住房公积金办事处的协助下,在之前已划扣被执行人徐某、陈某住房公积金9万余元的基础上,再次成划扣二人公积金44241.25元,顺利执结了两起案件。


  徐某和陈某分别是买卖合同纠纷和民间借贷纠纷两案的被告,根据大悟法院生效判决,徐某和陈某应当分别履行执行款59410元、67000元及延迟支付期间的利息。 在案件执行过程中,大悟法院执行法官在大悟住房公积金办事处查询到,徐某和陈某均有住房公积金。根据相关规定,可对二人住房公积金进行强制执行。在大悟住房公积金办事处的协助下,执行法官先后多次划扣徐某、陈某住房公积金,共计139649.25元,并及时通知申请执行人领取执行款。


  在“基本解决执行难”执行攻坚战中,大悟法院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大悟办事处建立了执行联动机制,在大悟办事处的协助下,依法对被执行人的住房公积金进行划扣,合力破解“执行难”,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来源:大悟法院


  作者:何佩佩


  NO.2


  麻城法院集中送达破解“执行难”


  11月7日,黄冈市麻城市法院12名执行干警前往黄州区、团风县等地,对28件执行案件集中送达、执行。


  近年来,执行难问题特别突出。此次集中送达、执行的是黄冈中院提级指定执行的28件案件,最大标的800多万元,最小标的5万多元,分别是涉特殊主体、债台高筑的私营业主、吸毒无业人员等长期未执结的案件,申请执行人提供地址不详,被执行人逃避送达、传唤不到,致使法律文书送达难,给执行工作带来了困难。此次送达活动,麻城法院执行局12名干警分为3个小组,每组配备一台警车、一台执法记录仪。


  在为期3天送达时间里,送达人员坚持司法为民原则,根据案件不同情况适用不同的送达方式,规划好送达路线,联系好案件原告做好协助工作,把被执行人可能出现的每个地方都找到,穷尽措施查找被执行人的人身和财产线索,执行干警除了上班时间送达,还充分利用早上、午后、夜间被执行人在家机率比较大的时间段,进行突击送达,做到依法送达、文明送达、公开送达,确保送达程序符合法律规范。


  来源:麻城法院


  作者:黄培英 汪建民 罗先阳


  NO.3


  咸丰法院司法拘留拒执“老赖”


  11月9日,因恩施州咸丰县丁寨乡双拱桥村村民游某绪拒不履行1800余元执行款,还抓伤、咬伤执行干警阻挠法院执行,恩施州咸丰县人民法院决定对其司法拘留15日,并处罚款3000元。在去拘留所的途中,游某绪的亲属迅速将执行款、罚款全部缴纳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