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来市民去提取公积金,


  得拿着相关资料到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取,


  但是从明年起,有七种情形可以在线上提取,


  这也就意味着,


  只要足不出户就可以取到公积金了。


  住房公积金管理


  昆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日前发布《关于进一步改进服务优化流程加强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其中规定:2018年1月1日起,公积金提取将更加方便快捷:7种情形线上即可提取,并且除购买昆明市行政区域外住房和在昆明市行政区域内新建、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两种情况首次办理不超过7个工作日外,其余均不超过两个工作日。


  购买昆明市行政区域内住房的


  1


  新建商品住房


  首次办理新建商品住房提取的缴存职工须至市公积金中心服务网点办理,需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本人缴存银行储蓄卡或存折,提取证明、购房合同、首付款发票或收据,配偶有效身份证和结婚证(所购房屋为婚后财产的需提供)。


  2


  存量商品住房(二手房)


  首次办理存量商品住房(二手房)提取的缴存职工须至市公积金中心服务网点办理。需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本人缴存银行储蓄卡或存折、提取证明、二手房买卖合同、不动产登记证、契税发票,配偶有效身份证和结婚证(所购房屋为婚后财产的需提供) 。


   后续提取:均可通过线上渠道办理


  办理时限:不超过两个工作日


  在昆明市行政区域内租房的


  1


  市场租房


  申请人及其配偶在租房当地无自有住房的,可按照市场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可按年申请,也可按季度申请,月提取金额不得超过本人月缴存额,也不得超过月租金,月提取金额上限为每户每月1500元整,租房提取时限为一年,满一年的应到市公积金服务中心网点重新申请。


  注意事项


  01


  首次办理市场租房提取的缴存职工须到昆明市公积金中心服务网点办理,需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本人缴存银行储蓄卡或存折、提取证明、申请人及其配偶租房当地无房证明(当年有效)、租房合同或租房协议,婚姻关系证明,如果未婚则无需提供。


  02


  选择按季提取的缴存职工后续至公积金中心服务网点办理提取,需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本人缴存银行储蓄卡或存折提取证明。


  2


  公租房廉租房


  申请人及其配偶在昆明市行政区域内租住公租房廉租房的,须经公租房廉租房管理部门将租赁信息报送至市公积金中心备案,核对信息无误可办理提取公积金,可在公租房租赁期间内申请提取,当次提取金额不得超过当期公租房发票总额,累计提取金额不得超过房租总额。


  首次办理公租房廉租房提取的缴存职工需治市公积金中心服务网点办理,需提供:


  本人有效身份证、本人缴存银行储蓄卡或存折、提取证明、公租房租赁合同公租房发票。


  后续至市公积金中心服务网点办理提取,需提供:


  本人有效身份证、本人缴存银行储蓄卡或存折提取证明。


  目前,昆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线上渠道可办理物管费提取、退休提取、重大疾病提取和偿还商贷提取业务,此次《通知》又增加了新的线上提取服务,即购买住房、租房提取、新建翻建大修自住房等业务。


  缴存职工可登录昆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上业务大厅、“昆明公积金”微信公众号、“昆明公积金”手机APP等线上服务渠道,输入姓名、身份证号、手机号码自行注册并办理提取业务。


  内容来源:云南网


  编辑:刘羽(实习)


  指导老师:施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