忻州关于住房公积金的新规……
关于落实国家妥善应对新冠肺炎疫情
实施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的通告
全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及缴存职工、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应对工作的重要指示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关于妥善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实施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的通知》(建金〔2020〕23号)文件精神,早日打赢我市疫情防控和经济发展两场战役,全力做好我市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服务保障,确保全市经济社会平稳健康有序发展,现结合我市实际,经市政府领导批示,我中心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服务保障受影响企业。受疫情影响的企业,可按规定申请在2020年6月30日前缓缴住房公积金,缓缴期间缴存时间连续计算,不影响职工正常提取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二、服务保障受影响职工。受疫情影响的职工2020年6月30日前不能按时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不作逾期处理,不计入个人征信。我市现行租房提取额度每年为2万元,可以满足支付本市租房租金,在疫情防控期间,租房提取可通过网上和窗口优先办理。
三、服务保障业务办理。为阻断新冠肺炎传播,保护大家的身体健康,在疫情未解除前,请尽量选择通过忻州市住房公积金网上营业大厅、微信公众号、手机APP线上办理业务,也可通过12329住房公积金服务热线或窗口服务电话咨询。尽量避免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服务大厅和县(市、区)管理部现场办理业务,如确需现场办理的,可提前预约,错峰办理,分散办理。
四、服务保障联系方式。疫情防控期间,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供主动服务,公开15个业务邮箱和15部对外服务电话,采取主动疏导、电话咨询、微信和邮件预受理等方式,推行“不见面”服务,指导备齐办事材料,错峰办理业务,做到即来即办、即办即走。
五、服务保障绿色通道。向疫情防控一线工作者提供更多支持,对参加疫情防控一线的医务工作者开通绿色通道优先办理各类住房公积金业务。
六、服务保障部门协作。与住房公积金业务相关的部门、银行、房产企业加强协作,相互配合,不断强化“三服务”,为全市经济社会平稳健康有序发展提供服务保障。
附件:忻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服务大厅和各县(市、区)管理部服务邮箱及电话
忻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服务邮箱及电话
来源:忻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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