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能否提取公积金?官方回应了→
7月11日,红网《百姓呼声》《问政湖南》《消费维权》栏目共有617条网友留言受到各地党委、政府或相关部门的重视。娄底市中级人民法院、湘潭市公安局、岳阳市住建局、郴州市教育局、常德市委网信办等单位回复积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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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利县自来水公司回应:永安居委会的供水由黑峪湾水库管理中心负责,跨年干旱水库干涸,供水水压与质量得不到保障。我公司于2023年元月正式接收黑峪湾水库管理中心及供水用户。为解决该片区用水困难和质量问题,我公司规划从铜台水厂至永安片区敷设一条供水专管,目前主管部分的建设已基本完成。永安居委会供水管网接入城区供水主管网后,供水水质达到国家规定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用户需与慈利县自来水公司签订供水协议,并按照县发改部门下发的水价文件执行同城同网同价缴纳水费。现阶段我公司正在与永安村片区的用户签订用水协议,以便对该区域重新规划并更换所有支管网,真正解决原黑峪湾供水用户用水困难和质量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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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网友“雾中的大海”留言:咨询株洲市公积金租房提取的政策及办理渠道。
株洲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回应:根据《株洲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第五条规定,无房户(本人及配偶在缴存城市无房)租赁住房用于本人居住的,在我中心连续足额汇缴住房公积金满三个月以上且个人账户状态正常的职工可申请办理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业务,每次租房提取需间隔12个月以上,每次提取金额不超过15000元(夫妻合并计算)。职工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及本人工、农、中、建、交通、邮储任一银行I类借记卡(已办理借记卡关联住房公积金业务的免提供),已结婚的还需提供配偶身份证和婚姻状况证明。
关于租房提取是否可以由家人代办的问题,根据《株洲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第十七条规定,“已开通网上平台受理渠道的提取业务,原则上不予办理委托提取。”请您在微信公众号搜索“株洲住房公积金”,关注后在右下角点击“个人”,先完成“绑定账户”,然后进入“业务办理”,在“个人基本信息”栏内修改确认“联名卡关联”为本人当前收款银行账户,之后回到“业务办理”下选择“提取业务”内的“租房提取”,按系统提示进行操作,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和上传证件资料直至成功提交。我中心收到业务申请后,正常情况下将在1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将提取资金转入您关联的银行账户。
网友“yeqtuk5”:我反映怀化市通道县衫山街B9栋垃圾桶臭味扰民的问题,垃圾桶被搬走,问题已解决。
本期编辑:孙雨桐 甘艺欢 盛唐娟 李洁 肖凤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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