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温州市区低收入困难家庭购买经适房申请公积金贷款贴息,截止至1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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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编温馨提示,温州市区低收入困难家庭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公积金贷款贴息申报期到2019年1月31日止,符合申报条件的家庭请及时到公积金管理部进行办理。逾期申报的,则视为自动放弃。
贷款贴息对象:同时具备两个条件的职工家庭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贴息,即温州市区低收入家庭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并已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困难职工家庭;贷款贴息对象须正常偿还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2018年度内贷款无逾期记录。
贷款贴息额度:为贴息对象2018年度正常偿还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息支出的40%。
贷款贴息对象按上一年度正常偿还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息支出的40%计算后,每月贴息额低于500元的,按实际支付利息的40%计算;每月贴息额度高于500元的,按500元计算。
申请材料:《温州市住房公积金贷款贴息申请审批表》;职工及家庭成员身份证、结婚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受理地点:1. 温州市民中心(温州市鹿城区滨江街道会展路1288号)4号楼2楼;2. 温州市龙湾区永中街道府后路77号(龙湾区便民服务中心东群楼3楼);3. 温州市将军桥瓯海建行大厦5楼业务大厅综合窗口。
为落实“最多跑一次”改革,方便职工业务近距离办理,申请人可就近选择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鹿城、龙湾、瓯海管理部中任一管理部办理。
工作申报时间:周一至周五的上午8:30-12:00,下午2:00-17:30。
周六申报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30;(申报点:温州市民中心4号楼2楼或温州市将军桥瓯海建行大厦5楼业务大厅综合窗口)。
《温州市区低收入困难家庭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贴息试行办法》和《温州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贴息申请审批表》可登陆温州住房公积金网(http:// zfgjj.wenzhou.gov.cn/)查询或下载。
咨询电话:0577-12329或0577-12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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