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问我答 一埔就通丨你关心的这些住房公积金问题,有了答案
【你问我答 一“埔”就通】专栏
第三期又和大家见面了
近期
很多小伙伴都提出了
关于住房公积金的问题
小编联系了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萝岗管理部
奉上最权威的答案
问:网友@聪明de人
请问广州市缴存的公积金能不能购买广州市内住宅的车位,如果贷款,能不能使用公积金贷款?
回复:购买广州市内住宅的车位不能提取住房公积金;购买车位暂不能申请公积金贷款。
问:网友@Hhhong
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房租,请问房租发票可以一次性开半年吗?还是要按月开?
回复:租房发票没限制一次性开半年或者按月开,具体流程可以在公积金中心官网查看。
问:网友@小金
请问夫妻共同申请公积金贷款,离婚后能否调整为一个借款人?
回复:如果贷款已经放款了,是不能更改的;贷款申请时,抵押过户前可以撤销,抵押过户后就不能改了。
问:网友@sam哥
请问,第一套房是商业贷款,中途取过公积金还贷;第二套房还可以用公积金贷款吗?
回复:符合相关条件的,第二套房也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 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户籍及有效居民身份证;
2. 申请贷款时,本市户籍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1年以上(含),非本市户籍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2年以上(含);持广州市人才绿卡的非本市户籍职工申请公积金贷款的,享有本市户籍职工待遇;
3. 具备房屋所在地房地产登记部门所确认的购房合同或协议,并能办理抵押或保证担保手续;
4. 已按规定支付购房首期房款;
5.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信用良好,拥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6. 缴存的住房公积金优先用于偿还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 不予贷款情形:
1. 建筑结构为砖木结构、混合结构;
2. 用途为非居住用房及低密度商品住房;
3. 已使用两次住房公积金贷款。
问:网友@小兔子
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如何去打印?
回复:出具职工缴存证明相关规定如下:
? 申请条件:职工在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已开设住房公积金账户的,可申请出具个人缴存情况材料。
? 办理流程:职工提供要件材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并出具(手续材料齐全情况下,当场办理);或登录网上办事大厅(个人版)办理。
? 办理材料:职工本人身份证(原件1份)。
? 办理地点:广铁分中心、各办事处、管理部、归集业务承办银行网点。
问:网友@晴天
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房租,请问具体流程是什么样的?
回复:租房提取主要有三种方式,有登记备案合同、无登记备案合同、租住本市公共租赁住房。
租赁合同已登记备案的流程如下:
一、申请条件
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①缴存人及配偶、未成年子女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均无自有产权住房且租房自住的;
②租赁合同已登记备案;
③在租赁房屋实际居住。
二、申请时间
在租赁期内提出申请。
三、申请材料
1. 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原件1份,需加盖“备案专用章”);
2. 房租发票(原件1份);
3. 本人身份证(原件1份);
4. 《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租房)》(原件1份);
5. 承租人配偶申请提取时,另需提供承租人身份证、结婚证(原件1份);
6. 本人确有困难需委托他人办理的,还需根据《委托他人代办个人业务办理指引》提供其他材料。
无租赁合同或者租赁合同未登记备案的,流程如下:
一、申请条件
缴存人及配偶、未成年子女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均无自有产权住房且租房自住的。
二、申请时间
职工从2015年1月1日起连续缴存满3个月后可以提出申请。
三、申请材料
1. 本人身份证(原件1份);
2. 《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租房)(原件1份);
3. 本人确有困难需委托他人办理的,根据《委托他人代办个人业务办理指引》提供其他材料。
租住本市公共租赁住房的,流程如下:
一、申请条件
1. 缴存人及配偶、未成年子女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均无自有产权住房且租房自住的;
2. 租住本市公共租赁住房(包括:缴存人与广州市保障性住房事务中心租赁公租房;缴存人与单位签订租房合同,租住单位集体向广州市保障性住房事务中心租赁公租房)。
二、申请时间
在租赁期内提出申请。
Ps:可以关注“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微信公众号,了解详细的办事指南和最新的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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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丨一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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