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缴存业务,不用去柜台,网上就能办!”


  “取消了部分收件材料,不要部门间来回跑啦。”


  为进一步提升住房公积金的服务质量和服务效率,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江宁分中心围绕“以住房公积金缴存者为中心”的服务宗旨,大力推进“智慧公积金”建设,着力解决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让职工少跑腿,让数据多传递,先后实现了多项网上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的功能。


  具体做了哪些事?


  跟着小编了解一下吧!


  01


  智慧公积金,做让百姓少跑腿的“贴心人”


  对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实现了网上办理汇缴和资金划扣业务。


  据了解,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可在网上通过“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上办事大厅”办理职工公积金汇缴业务,同时,汇缴的资金可通过人民银行代收付系统进行网上划扣,整个过程在单位办公室内即可完成。


  02


  足不出户网上办理部分提取业务


  职工可以通过“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上办事大厅”办理“离退休、支付房租和在主城区购房”等三项提取业务,或通过手机APP办理“离退休和支付房租”提取业务,也可以通过“我的南京”手机APP办理“支付租房”提取业务,全过程实现系统自动审核,审核通过后,资金在三个工作日内到账。


  03


  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更加便利


  同城工作调动转移账户,不需要原单位开具转移申请单手续,职工携带身份证、新单位社保缴纳证明和接收函,到原单位缴存银行网点即可办理转移。


  异地工作调动转移账户,职工在新单位缴存公积金6个月后,携带身份证直接到新单位所处城市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办理账户转入即可,大大方便了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和缴存职工,提高了办事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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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另外


  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今天发布通知


  3月1日起


  取消《住房公积金贷款证明》


  ①取消《住房公积金贷款证明》


  ②增加办理网点


  ③实现实时办结


  也就是说:


  以后提取住房公积金还贷款,


  不用跑到银行开证明啦~


  - 有关事项 -


  办理条件:


  在中心有未结清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及其配偶,每年可以提取一次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资金余额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


  办理材料:


  (一)提取人身份证


  (二)结婚证(配偶提取提供)


  办理地点:


  借款人的贷款银行或提取人住房公积金缴存银行,职工同时申请以自有资金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需到借款人的贷款银行办理。


  办理流程:


  职工携带办理材料到办理地点申请,实时办结。


  部分来源:南京发布


  记者:朱雯


  编辑:刘晓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