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回应:只要户籍所在地在我市即可按规定办理


  7月16日,市民胡女士拨打“12345”政府服务热线咨询,其在广东就业时购买了住房公积金,现准备在老家岳池县城买房,是否可以使用住房公积金,需要哪些手续?


  广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岳池管理部工作人员就胡女士咨询的问题进行了回复:根据我市对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相关规定,职工在就业地缴存了住房公积金的,只要户籍所在地在广安市(包括各区市县),即可持就业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缴存证明(需加盖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行政公章)以及缴存明细,向广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贷款。(胡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