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出的政策公寓可以提取公积金啦,前提是公寓是本人的唯一的物业,而且是商住两用性质的。本人符合条件,高兴之余去申请了,但没想到被拒于千里,原因竟是房产证用途写的是“办公”。


  经了解,这种商住两用的公寓在市区少之又少,大部分的公寓都是办公用途,毕竟我们也是真金白银买的,为什么还要有这种区分?本来供房压力大了,希望政策能改善一下吧,打工人不容易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