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网记者 李娜 通讯员 张艳辉 聊城报道


  聊城市茌平区认真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六稳”“六保”任务,三举措务实做好新就业无房职工阶段性租赁补贴发放工作。


  明确申请条件


  申请人为新就业无房职工,即2021年1月1日后在茌平区辖区内首次就业并办理就业登记(首次就业指2021年1月1日前未参加过工作,且年龄不超过国家法定退休年龄,2021年1月1日后参加工作的职工),正常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在茌平区城区内以家庭为单位无自有住房且5年内未发生过房屋交易行为,需通过租赁住房方式解决居住困难的人员。


  严格执行补贴标准


  阶段性住房租赁补贴按照新就业无房职工全日制学历层次、家庭成员数量等因素分三级补偿标准:一是申请人为本科及以下学历或家庭人口3人及以下的执行300元/月;二是申请人为硕士或家庭人口4人及以上的执行350元/月;三是申请人为博士的执行400元/月。同一家庭有多个新就业无房职工的,不重复享受补贴。已享受或正在申请人才购房补贴、人才住房补贴(安家费)等财政列支的其他住房补贴政策或其他住房保障政策(含5年内房屋被征收未安置的家庭)的人员不列入阶段性住房租赁补贴范围。


  及时发放补贴资金


  截至目前,茌平区已发放阶段性住房租赁补贴33.3万元,帮助新就业无房职工解决阶段性居住困难,做到精准保障,积极做好新就业无房职工阶段性住房租赁补贴与城镇居民住房保障、人才住房补贴等政策的衔接,逐步构建起分类梯次、定位清晰的保障新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