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住建部、财政部、人民银行以及省政府、省住建厅、市政府、宜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下发了一系列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意见和措施,公积金长阳办事处也相继出台了相关政策普惠于民,现予以统一公告:


  一、贷款范围


  凡在全国范围内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的人员在长阳区域内购建住房(含为配偶、父母、子女购建住房)、装修住房的,均可凭缴存地中心开具的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和在缴存地无公积金贷款的证明,备齐相关资料,在公积金长阳办事处办理公积金贷款。


  二、额度期限公积金贷款额度和期限。购建房贷款最高额度50万元,最长期限30年;装修贷款最高额度20万元,最长期限15年。


  三、贷款利率公积金贷款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的统一规定,当前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为3%(五年内)和3.5%(五年以上)。二套房贷利率上浮10%。


  四、外地转回在外地缴存有住房公积金的个人返乡工作后,新单位建立了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外地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可转回,与长阳缴存账户合并计算。


  五、提取范围在长阳缴存有住房公积金的职工,本人购建房以及为父母、子女购建房两年内均可提取职工个人账户住房公积金。


  办事处办公地址:长阳龙舟坪龙舟大道132号金色水岸一楼


  服务电话:缴存与提取 0717-5337600;


  贷 款 0717-5323181


  宜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长阳办事处


  2015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