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兰察布市住房公积金中心最新通知
所有在乌兰察布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办理公积金贷款的缴存职工,为加强个人住房贷款的贷后管理,确保公积金资金保值、增值及安全运营。现中心经讨论决定,对连续逾期3期及以上的借款人,中心将定期在公众号上进行公告,同时按《关于做好征信信息共享接入准备工作的通知》(建司局函金〔2022〕5号)文件精神,该逾期信息将在个人征信报告中体现,请广大借款人维护好个人良好的信用记录,按时足额偿还贷款,避免因贷款逾期造成征信不良。
特此通知
乌兰察布市住房公积金中心
2024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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