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日起 珲春住房公积金贷款服务有变
记者从延边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珲春管理部了解到,为进一步规范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防范贷款风险,确保资金安全,12月1日起,珲春管理部将进一步规范和优化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
将进一步规范公积金贷款次数的认定标准。贷款次数的认定标准将以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公积金贷款使用记录次数为准,与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婚姻关系变更无关。同时,进一步优化办理公积金余额冲还贷业务,在借款人或共同借款人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情况下,可申请用公积金余额冲还住房公积金逾期贷款或委托逐月还贷,停缴账户余额,只能在结清住房公积金贷款时冲还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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