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险一金吸引了众多员工的广泛注意,但很多人只知道,"五险"是指必须缴纳的社会保障费,那么"一金"又是什么呢?雇主是否有权决定是否给职员支付住房公积金?


  只缴社保,不缴纳公积金


  违法!


  劳动法第72条规定,职工和用人单位都必须严格遵守法律,参加社会保险并按时支付。这指的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五险":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


  其次,社会保险法第58条规定,雇主在聘用劳动者后的30天内,要进行登记并支付社会保险费。如若雇主违反此规定,将面临罚款,并需要补交滞纳金。


  那住房公积金呢?


  有人误以为它是选择性的,但事实并非如此。《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明确规定,企业在雇用员工30天内,必须办理相关手续,并建立或调整员工的公积金账户。若违反这条规定,将面临1万元至5万元的罚款。


  除了国家层面的政策,地方也制定了一系列相关政策。以下是对几个区域政策的简要概述:


  针对北京市,《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明确要求,招聘员工的单位须在30天内向公积金管理中心完成缴存登记,并为员工建立或者转移公积金账户。单位若未进行公积金缴纳登记或未为员工设立公积金账户,将面临1万元至5万元罚款的处罚。


  拿上海来说,《上海市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办法》规定,所有的机构都必须按时足额交纳住房公积金,不得有延缓、少交或者多交的行为。


  至于浙江省,《浙江省住房公积金条例》明确,雇主和雇员都应按法律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并由此获得相应的权益。


  因此,无论是在地方还是国家层面,强制性的住房公积金和社保缴纳是必须的,且企业需在雇佣员工后30天内完成住房公积金的缴存登记工作。


  那么,如果企业未按期缴纳公积金,将面临怎样的后果呢?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和第三十八条对此进行了明确规定:


  单位若未进行住房公积金缴纳登记或未为其职工设立住房公积金账户,将被责令限期整改,若逾期仍未整改,将会被处以1万元至5万元不等的罚款;


  若单位失职,未能在期限内或少额缴纳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发出强制缴纳通知,如果在预定期限后依旧未能缴足,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此外,2018年10月15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了《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管理暂行办法(网上征求意见稿)》,其中明确提出,对于不缴纳、少缴、不按时缴纳公积金的企业,将全部列入黑名单。


  职工有权了解自己的公积金账户情况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36条规定,职工和单位都有权查询个人或本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纳和提取情况。公积金管理中心或被授权的银行不得拒绝执行这一权利。


  如果职工对于公积金账户的存款余额有异议,可要求受托的银行进行复审。若对复审决定仍有异议,可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再次审核。该中心需在接到请求的5天内,提供书面答复。


  每月公积金单位应缴存多少?


  按规定缴纳比例最低不得少于员工薪资的5%,而上限则是12%。在此范围内,单位可以自行决定具体的缴存百分比。


  需要注意的是,单位和员工的缴费数额是一致的,也就是说如果单位决定缴纳12%,员工同样需要缴纳12%。


  例如:


  假设月收入为4000元,若你的单位决定双方各缴纳12%,那么你每月需要支付的公积金总额为:4000×12%(你的部分)+4000×12%(单位部分)=960元;而如果双方各缴纳5%的话,每月公积金总额为:4000×5%(你的部分)+4000×5%(单位的部分)=400元。


  写在最后


  从上述揭示,我们可以了解到社保和公积金在我们的工作生活中所起着的重要作用。一方面,它们是法定的福利;另一方面,遵守这些法规不仅是雇主的责任,也是雇员的权利。无论是社保还是公积金,都有清晰的法律规定和处罚条款以确保其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