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悟三塔寺水库移民安置不合理 补偿款层层打折扣
水库淹没区 视频短片截图
湖北日报网消息(记者裴斌 实习生罗心怡 肖子一)大中型水库淹没区的百姓,抛家别业,移民他乡,应受到特别关注。国家对库区移民的安置方式、补偿标准也有明确规定。可是大悟县却不按国家、省移民局的规划报告的要求安置移民,不仅安置方式不合理,补偿款还被层层打折扣。
7月25日,由湖北省监察厅主办的电视问政专栏——《党风政风前哨》播出。本期节目曝光了大悟县三里镇三塔寺水库的移民安置、补偿不合国家规定的问题。
三塔寺水库位于大悟县三里镇境内,是一座总库容为2185万立方米的中型水库,这里的移民安置工作启动于2014年3月。因失去耕地需要进行生产安置的有273人,因失去住房需要搬迁安置的共183人。然而,3年多的时间过去了,由于政府采取的全部是货币化安置,不补还耕地,不建移民安置点,且土地和房屋的补偿标准又压得很低,当地移民依然是没房住,没地种。
三里镇的移民张师傅告诉记者,他家136平米的房子,按每平米268元的补偿标准,一共才只领到36448元;田地补偿是每亩24200元,村里还提走了30%。
根据国务院471号令规定,大中型水库移民安置要“坚持以农业生产安置为主“的原则。按照省移民局批复的三塔寺水库移民《规划报告》,生产安置要以农业安置为主,以二三产业安置为辅。
相关文件规定要“坚持以农业安置为主”的原则 视频短片截图
记者来到移民所属的悟峰山管委会了解情况。管委会张主任表示这事要问水利局,管委会只是协管单位。记者随即来到大悟县水利局,并电话联系了分管三塔寺水库移民的刘副局长。刘副局长承认他们采取的是货币化安置的政策,并解释说:“现在我们按照省移民局批的规划报告,全部兑现。最关键的问题是,省里钱还没有到位,搞得我们非常被动。”
随后,管委会的钱会计向记者提供了一份《三塔寺水库工程建设征地移民搬迁补偿实施方案》。《方案》规定,三塔寺水库移民生产安置全部采取货币化方式。钱会计说,他们对水库移民的土地补偿标准是24200元/亩,参照的是省里对铁路等基础设施项目制定的标准。而根据2015年发布的《湖北省关于进一步加强征地管理切实保护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的通知》,大悟对铁路等基础设施建设永久征地,水田补偿标准应为36180元/亩,旱地为27578元/亩。
对于移民反映的村里从每亩耕地补偿款中扣走30%的问题,钱会计说:“省里、县里都有(规定),土地属于国家所有,提走30%作为公益基金。”
另外,对于移民的生活安置,大悟对移民房屋补偿标准为:砖混结构、砖木结构、土木结构分别是434元/m2、268元/m2、80元/m2,远低于移民局批复《规划报告》规定的860元/m2,722元/m2,516元/m2的标准。对此,钱会计解释,大悟是国家级贫困县,到目前为止,中央没给一分钱资金,主要这是靠地方拿钱。他还表示移民补偿标准不是水利局定的,是县政府的移民指挥部定的。
然而孝感市大悟县政府农业科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三塔寺水库工程建设指挥部就设在水利局,由分管的副县长牵头,水利局刘副局长是三塔寺水库工程建设的项目法人。移民安置、补偿标准由水利局上报到大悟县,经过审核后,再报给孝感市审批。
记者了解到,省移民局曾多次调查大悟县移民安置方式不当,补偿补助不到位的问题,要求其作出整改;2016年5月还下发督办函,要求尽快调整货币化的移民安置方式,提高移民生活安置的补偿标准。但大悟县的整改工作一直不到位。截至目前,当地移民称当地已答应提高移民的房屋补偿标准,但对于土地生产安置,对移民补还土地还是提高补偿标准,依然没有任何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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