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陵公积金最新通知
近日,铜陵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通知,事关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有关办理事项,详情如下
一、提取要件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应提供有效的还款证明材料,取消提供“近三个月还款流水”的规定,其他条件不变。
二、提取次数
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次数由“一年可提取4次”调整为“每月可提取一次”。
来源:铜陵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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