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开通网上归集业务 单位经办人可申请办理
日前,为了方便缴存单位归集业务办理和查询,长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开通网上归集业务大厅,在长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建户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单位,可以委派本单位住房公积金经办人员(下称单位经办人),到单位住房公积金建户机构的归集科综合员窗口申请办理网上归集业务。
据悉,历经开发建设、验收、测试等各项工作后,2015年9月末,住房公积金归集网上业务大厅正式上线运行。住房公积金网上归集业务大厅涵盖缴存单位及职工日常高频次业务的办理功能,包括汇缴登记、个人账户启封、封存、基数调整、比例调整、个人基本资料变更等,还具备便民功能,可网上预约柜面业务办理,不仅拓宽了服务渠道,又提升了服务效率,使得缴存单位及职工足不出户即可轻松办理归集业务、查询办理结果,真正实现了网络化、无纸化办公。
据了解,申请办理网上归集业务所需要件有:
开通网上归集业务大厅查询单位及职工信息的,持《单位介绍信》及填写完整并加盖单位公章的《长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上办事大厅使用协议》;
在开通网上归集业务大厅查询单位及职工信息功能的基础上,需要使用网上归集业务大厅办理住房公积金归集缴存相关业务的,持《单位介绍信》、填写完整并加盖单位公章的《长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上办事大厅使用协议》、《数字证书申请表》及《单位法人授权委托书》;
上述签约协议及表格可登录长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下载,网址http://www.cczfgjj.gov.cn/bgjc/index.jhtml
具体办理流程为:
单位经办人持相关要件前往单位建户机构的归集科综合员窗口办理网上归集业务大厅的开通手续,归集科综合员审核通过后,加盖业务专用章;
申请开通使用数字证书登录网上归集业务大厅办理业务的单位,需在审核通过后,持加盖业务专用章的《数字证书申请表》、《单位法人授权委托书》、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五证合一后成立的单位,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单位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前往吉林CA服务大厅免费办理数字证书;审核通过后,吉林CA工作人员会将制作好的数字证书返还给单位经办人。
吉林CA服务大厅咨询电话:0431-85177688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前进大街2158号(高新区沃尔玛超市南100米中国铁通大厦一楼)(东亚经贸新闻记者 王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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