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网讯:3月4日,河南省许昌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有关政策的通知》,自2025年3月3日起执行。


  通知明确,购买本市二手自住房或法院拍卖自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时,贷款年限与房龄之和由不得超过30年调整为不得超过50年。


  此外,符合许昌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在该市购买自住住房申请贷款时,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可提高20%,且允许超过本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据了解,这一政策旨在进一步支持居民购房需求,优化住房公积金使用效率。


  免责声明:本文内容与数据由观点根据公开信息整理,不构成投资建议,使用前请核实。


  本文源自观点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