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消息!


  赣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发布通知


  明确对2023年1月1日起受理的贷款


  将公积金贷款可贷金额计算公式中的


  个贷率系数调整为7


  重大利好!


  个贷率系数调整为7


  那么,跟贷款金额又有什么关系呢


  有!


  这意味着职工可贷金额将提升


  那可是实实在在的钱哟


  公积金可贷金额


  计算方法如下


  职工可贷金额=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12×最长可贷款年限×缴存时间系数+住房公积金个人缴存账户余额×个贷率系数


  注:在赣州市中心城区(章贡区、蓉江新区、经开区、南康区和赣县区)范围内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为50万元;在赣州市其他县(市、区)范围内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为40万元。


  公式设定遵循“月缴存额越多,缴存时间越长,缴存余额越大,贷的越多”的原则和政策导向。


  缴存时间系数根据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时间确定;个贷率系数根据我市住房公积金上一年度年末的运营数据确定。


  (1)贷款年限


  贷款最长期限为30年。借款人贷款期限最长计算到法定退休年龄后5年止。办理组合贷款的,公积金贷款和商业性住房贷款的贷款期限必须一致。


  (2)缴存时间系数


  6≤缴存时间≤12个月,缴存时间系数为 0.3;


  12<缴存时间≤24个月,缴存时间系数为0.4;


  24<缴存时间≤36个月,缴存时间系数为0.5;


  缴存时间>36个月,缴存时间系数为0.6。


  (3)个贷率系数


  个贷率>100%,个贷率系数为4;


  95%<个贷率≤100%,个贷率系数为5;


  90%<个贷率≤95%,个贷率系数为6;


  85%<个贷率≤90%,个贷率系数为7;


  个贷率≤85%,个贷率系数为8。


  原标题:《利好!赣州公积金政策有变!事关贷款》


  阅读原文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