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汕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到,自2025年1月1日起,汕头存量公积金贷款利率将正式下调。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2024年5月17日关于下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的决定,自2024年5月18日发放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首套房按照5年以下(含5年)利率2.35%、5年以上利率2.85%的新利率执行;二套房按照5年以下(含5年)利率2.775%、5年以上利率3.325%的新利率执行。


  贷款利率下调,可以给借款人节省多少利息支出?以一笔公积金贷款金额70万元,贷款期限20年,首套房公积金贷款为例,按照等额本息还款方式,每月还款金额(本金+利息)从利率调整前的3917.3元降低至3829.83元,每月减少87.47元,可节约贷款总利息支出20996.75元。


  汕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根据《借款合同》约定,于2025年1月1日起统一批量下调存量贷款利率,借款人无需办理手续。届时,借款人可通过“汕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微信小程序—“账户查询”“公积金贷款信息查询”-“账户详情”查询贷款信息。


  具体操作过程中,存量公积金贷款如何执行首套房和二套房利率?存量公积金贷款(即2024年5月18日前发放的住房公积金贷款)以贷款放款时确定的条件为准。如该笔贷款原执行首套房利率的,调整时仍按照首套房新利率执行;该笔贷款原执行二套房利率,调整时按照二套房新利率执行。


  此外,以等额本息方式还款的职工,2025年1月的还款金额将出现与利率下调前的还款金额一致的情况。据介绍,由于1月涉及新旧利率分段计息的调整,即2024年12月职工当月还款日到12月31日按照原利率执行,2025年1月1日到职工当月还款日按照最新利率执行,因此系统在调整还款额度时设置1月还款总额与上月保持一致,其中利息金额降低,本金相应增加。从2月开始,月还款本金和利息将根据剩余贷款本金重新计算,还款计划自动变更。


  南方+记者 张晓宜


  点击图片,一键报料↓↓↓


  【作者】 张晓宜


  【来源】 南方报业传媒集团南方+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