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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要信息!


  明年起,你的住房公积金或将调整!


  根据《关于公布我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闽人社〔2019〕6号)和《关于调整2019年度福州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的通知》(榕公积金管委〔2019〕2号)文件规定,从2020年1月1日起,新开户的缴存单位及其职工或已缴存单位新开户的职工,符合按住房公积金最低月缴存基数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单位职工应按照月最低工资标准1720元执行。


  福建省月最低工资标准及适用范围表


  月最低工资标准


  (元/月)


  适用范围


  1800


  思明区、湖里区、集美区、海沧区、同安区、翔安区


  1720


  平潭综合实验区、鼓楼区、台江区、仓山区、晋安区、马尾区、长乐区、福清市、闽侯县、连江县、闽清县、罗源县、永泰县、芗城区、龙文区、鲤城区、丰泽区、洛江区、泉港区、石狮市、晋江市、南安市、惠安县、新罗区


  1570


  龙海市、漳浦县、云霄县、东山县、诏安县、平和县、南靖县、长泰县、华安县、安溪县、永春县、德化县、三元区、梅列区、永安市、沙 县、荔城区、城厢区、涵江区、秀屿区、仙游县、延平区、建阳区、邵武市、武夷山市、建瓯市、永定区、漳平市、上杭县、蕉城区、福安市、福鼎市


  1420


  清流县、宁化县、建宁县、泰宁县、明溪县、将乐县、尤溪县、大田县、顺昌县、浦城县、光泽县、松溪县、政和县、武平县、长汀县、连城县、霞浦县、寿宁县、周宁县、柘荣县、古田县、屏南县


  注:上述最低工资标准包含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个人缴费部分。


  来源:东南网、福州市政府官网


  编辑:陈虹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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