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贵州广播电视台-动静新闻】


  近日,贵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优化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的通知》,在提取频次、提取范围、提取方式等方面进行优化,以精准支持缴存人住房公积金使用需求,助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此次优化后的提取政策与原政策相比,主要有四个方面的调整。


  一、取消缴存人已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在该套住房公积金贷款未结清前,缴存人本人及共同借款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只能用于偿还该套住房贷款的限制;


  二、取消缴存人及配偶符合多项住房公积金提取情形(销户类提取除外),且无未结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每12个月只能选择一项提取情形办理提取业务的限制;


  三、取消“职工本人(或配偶)购买在贵阳市行政区域、贵安新区直管区之外的自住住房时,还需提供本人或配偶购房所在地的户籍或工作证明原件”的限制;


  四、全面推行公积金还贷委扣制度。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本市住房商业贷款,一律采取委扣还款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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