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阳光网讯近日,东莞市住房公积金中心与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东莞市财政局、中国人民银行东莞市中心支行、东莞市房产管理局等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维护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购房贷款权益的通知》。


  《通知》要求,进一步压缩住房公积金贷款审批时限,严格委贷业务考核,提高抵押登记效率,更好地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作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和受托银行要在有效防范风险的前提下,不断简化手续,自受理贷款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工作。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要加强对受托银行的考核,对不履行委贷协议约定事项的,应扣减贷款手续费;情节严重的,可暂停或取消住房公积金业务办理资格。


  市民梁先生:“现在的房价已经达到两三万,好的要三万以上,我们肯定有一定压力的,它现在这样做,有助于房价的良性发展。”


  缴存职工可通过12345政府热线、12329住房公积金服务热线等渠道,投诉举报房地产开发企业和房屋销售中介机构拒绝住房公积金贷款问题。根据投诉举报线索,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房产管理局要快速响应,及时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