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后


  单位会为您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


  办理封存手续


  那么


  封存后的个人账户该如何处理?


  这几种情况小编和你说


  ↓ ↓ ↓


  01


  暂未找到新工作单位,可以灵活就业缴存住房公积金


  缴存人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解除劳动合同并封存账户后,可自助通过“昆明公积金”微信公众号或昆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各服务网点办理灵活就业人员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开户及缴存业务,在单位缴存的个人账户自动销户,余额及利息合并转移至灵活就业人员个人账户。


  灵活就业人员缴存住房公积金可享六大权益


  • 缴存即计息:享受与单位缴存职工一致的一年期定期存款利息。
  • 缴存有补贴:每笔缴存(含转入)资金每满12个月的,给予一次0.75%存款利率的缴存补贴。
  • 贷款享低息:享受与单位缴存职工一致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
  • 租房有支持:租住与中心签订协议的昆明市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可用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支付房租,并享受最高租金九五折优惠。
  • 个税有扣除:享受与单位缴存职工一致的国家规定范围内的个税扣除。
  • 金融有支持:享受灵活就业缴存受托银行提供的专项金融支持服务。(以各受托银行实际执行为准)

      02


      找到新工作单位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可转移至新单位继续缴存。


      市内原单位→市内新单位


      缴存人在昆明市内更换工作单位,原单位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已封存,可由单位经办人通过“昆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上业务大厅或柜面办理转移业务。


      市内原单位→市外新单位


      缴存人离开昆明市到异地工作,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满6个月(含)以上,无未结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账户封存期间,在异地开立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并稳定缴存满6个月(含)以上的,符合异地住房公积金中心转移条件的,可通过“全国住房公积金公共服务”微信小程序办理转移业务,将昆明市缴存的住房公积金转出至异地住房公积金中心。


      市外原单位→市内新单位


      缴存人从异地到昆明市工作,在昆明市开立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且正常缴存满6个月(含)以上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状态正常,可通过“全国住房公积金公共服务”微信小程序办理转移业务,将异地缴存的住房公积金转入至昆明市住房公积金中心。


      03


      后续不再继续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可以办理终止劳动关系提取住房公积金业务。


      缴存人已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未在异地继续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待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满6个月,可以办理销户提取。


      封存时间计算小贴士


      关注“昆明公积金”微信公众号,首页面点击“个人中心”-“账户查询”-“公积金基本信息查询”,查看“最后汇缴月”,封存时间是从“最后汇缴月”次月开始计算。


      举个例子


      小明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最后汇缴月”是2024年1月,那么他2024年8月1日就可以办理终止劳动关系提取住房公积金业务了。


      特别提示:缴存职工办理终止劳动关系提取业务后,两年内是不能在同一单位再次开户的哦!


      来源:昆明本地宝


      责编:张益坤


      审核:李朝阳


      监制:张 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