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阳公积金调整通知!
关于调整阜阳市2024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的通知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现就2024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2024年度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应为职工本人2023年度月平均工资。
根据安徽省统计局公布的2023年安徽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情况(阜阳市89994元/年),2024年度缴存基数上限为22500元(89994÷12×3)。调整后个人月缴存额上限为22500×12%=2700元,单位同比补贴2700元,月缴存额上限合计为5400元。
调整后的缴存基数执行时间为2024年7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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