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芜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台新政策,快来提取!
近日,莱芜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出通知,进一步加大住房公积金提取力度,足量释放结余资金,支持职工住房消费。
提取人员范围
凡是个人公积金账户正常、没有住房公积金贷款、没有提供住房公积金担保的缴存职工均可办理一次住房公积金提取。
单位开设住房公积金账户不足一年,单位和个人欠缴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含6个月)的不得提取。
购房提取、还贷提取等其他提取仍按原政策执行。
提取金额
符合条件的职工可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的40-50%,计算金额以千元计(职工本人账户公积金余额不足2000元的不办理一次性提取)。
办理流程
1.本次提取按缴存单位集中办理,公积金中心不单独办理个人业务。
2.公积金中心及各分支机构根据提取进度分别通知有关缴存单位,各单位须按照指定时间为职工集中办理。
3.提取单位接通知后,要先与公积金中心及各分支机构及时对接,拷取职工住房公积金信息,然后集中填报《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并提供单位或职工个人银行账户。
办理期限
资金调度
公积金中心对提取所需资金合理、及时调度,保证正常提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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