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优势,更好满足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助力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近日我市对住房公积金部分使用政策进行了调整优化,具体内容如下:


  一、上调贷款最高额度。双缴存职工家庭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由100万元上调至120万元,单缴存职工家庭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由70万元上调至80万元。


  二、统一首付款的比例。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购房首付款比例由首套房的不低于20%、二套房的不低于30%统一调整为不低于20%。


  案例解析


  案例1:


  案例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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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班小布:季建明

  资料:绍兴公积金


绍兴市新闻传媒中心编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