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公积金账户封存六个月以上


  “休眠户”的一封信


  阿克苏地区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拜城管理部根据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推进住房公积金全疆“四通”业务和地委、行署“放管服”改革要求,按照中心统一安排主动作为,集中清理封存六个月以上“休眠户”。根据只要符合政策“应取尽取,因销尽销”的原则,通过宣传主动送政策“上门”,做到公积金提取政策“因晓尽晓,因知尽知”。现就各单位封存六个月以上缴存职工公积金提取相关事宜告知如下:


  我管理部已将公积金账号封存六个月以上名单下发至各单位财务管理人员手中,各单位缴存职工可根据自己实际情况准备相关材料提取公积金,以下第一、二种可自己下载“手机公积金”软件在手机app自己提取(流程:业务办理→我要提取→终止劳动关系提取或退休提取),按要求上传资料即可。第三种情况或自己无法操作的可带相关材料来柜台办理。


  一、关于离职解除劳动协议职工提取材料


  1.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协议或批复(时间需满半年)


  2.身份证


  3.银行卡(一类借记卡)


  二、关于离、退休职工提取材料


  1.退休证


  2.身份证


  3.银行卡(一类借记卡)


  注意:已到法定退休年龄(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无需退休证。


  三、关于死亡职工提取材料


  1.户口注销证明或死亡证明


  2.代领取人身份证


  3.代领取人银行卡


  4.结婚证


  注意:代领取人为配偶的,需提供结婚证;为其他继承人的,需合法继承证明材料。


  四、关于离职后在其他管理中心缴存公积金的可到当地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转移。


    咨询热线:12329/0997—8629516


  阿克苏地区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拜城管理部


  2020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