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1日起,广州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流程将调整
8月28日,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了《关于调整贷款业务流程有关问题的通知》。《通知》称,为进一步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发放效率,自2019年8月31日起,对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流程做如下调整:
1.购买广州市行政区划范围内一手房(含一手期房、一手现房)申请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的职工,可以在银行网点或广州住房置业担保有限公司业务网点提交贷款申请。
2.住房公积金贷款资格审批通过后,由业务受理网点负责借款合同的面签工作。
3.购买一手现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贷款期限不得超过30年,贷款期限和楼龄之和不得超过40年。
4.购买已小确权的一手现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需要提供房屋评估报告。
与现行规定相比,购买番禺、从化、花都、增城、南沙的一手房(含一手期房和一手现房)申请组合贷款,调整后增加了银行网点受理渠道。在银行网点受理的公积金贷款业务,由银行网点负责借款合同的面签,借款人无需再到住房置业担保公司业务网点面签借款合同。
采写:南都记者 李鑫 实习生 张艳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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