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8日,信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印发通知,为保障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合法权益,促进住房租赁市场发展,支持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房租,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进一步促进消费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豫政〔2023〕15号)文件精神,结合本市实际,优化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政策。


具体措施:
一、提高租房提取额度
(一)市区每个家庭由原每年不超过22000元提高到不超过23000元;各县每个家庭由原每年不超过19000元提高到不超过21000元。
(二)无房产多子女家庭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额度另增加5000元。即市区每个家庭每年提取额度不超过28000元,各县每个家庭每年提取额度不超过26000元。
(三)无房产高层次人才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额度另增加5000元。即市区每个家庭每年提取额度不超过28000元,各县每个家庭每年提取额度不超过26000元。
二、增加租房提取频次
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租房提取公积金的,可按年提取,也可按月提取,每年提取次数不超过12次。
三、优化租房提取流程
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业务,可在市及县(区)政务服务中心住房公积金窗口办理;也可在信阳市住房公积金网上业务大厅、信阳政务服务网、信阳公积金微信公众号、信阳公积金APP上进行全程网办。
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来源:信阳公积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