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放宽住房公积金贷款变更登记权利人限制 满足职工办理非交易类二手房“带押过户”需求
3月16日,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发布《关于〈深圳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规定〉的补充规定》《关于我市住房公积金利息补贴有关事项的通知》两项文件,对深圳市住房公积金贷款和利息补贴政策进行了调整优化。其中提到,为进一步优化住房公积金贷款服务,解决职工实际需求,文件放宽了住房公积金贷款变更登记权利人限制。职工在未还清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情况下,因离婚财产分割、夫妻更名、继承等事由,可以申请变更借款人、抵押人。这项政策的实施,可以满足住房公积金贷款职工办理非交易类二手房“带押过户”的需求。
本文源自金融界AI电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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