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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月1日起


  广东多地执行公积金缴存新基数


  近期,广东多地区公布2025年住房公积金缴存新基数,并从2025年3月1日起执行。


  一、佛山


  2月25日,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调整我市住房公积金缴存下限的通告》,明确自2025年3月1日起调整佛山住房公积金缴存下限。


  《通知》中明确:


  3月1日起,佛山市缴存基数不得低于佛山市市在岗职工最低工资标准,即缴存基数下限为2080元。


  二、珠海


  2月20日,珠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调整2024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限额标准事项的补充通知》。


  《通知》中明确:


  2025年3月1日起,珠海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调整为2080元。


  三、东莞


  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明确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的通知》。


  《通知》中明确:


  缴存单位为新参加工作或新调入的职工缴存2025年3月及后续月份的住房公积金,其缴存基数不得低于2080元。


  从2025年3月1日起,灵活就业人员办理灵活缴存登记业务的缴存基数不得低于2080元。


  存量缴存人缴存基数低于2080元的,无需按照本次最低工资标准进行调整,其缴存基数仍为缴存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但不得低于1900元。缴存2026年1月及后续月份的住房公积金,须执行缴存基数不得低于2080元的规定。


  02


  2025年起多地调整公积金缴存基数


  一、江苏泰州: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


  泰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2025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的通知》。


  《通知》中明确:


  1.调整时间


  2025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工作,调整后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自2025年1月1日起执行。


  2.调整基数


  2025年度企业及其他单位职工缴存基数,按职工本人2024年度月平均工资收入(工资总额)核定。


  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工资基数的上限调整为30137元,下限不做调整【海陵区、姜堰区、医药高新区(高港区)为2490元,靖江、泰兴、兴化为2299元】。


  新的缴存基数一经确定,在一个缴存年度内不再调整。如遇最低工资标准调整超过最低缴存基数的,最低缴存基数相应调整。


  二、安徽六安市:2025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


  安徽省六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做好2025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工作的通知》。


  《通知》中明确:


  1.缴存单位可登录六安市住房公积金中心网上服务大厅办理住房公积金基数调整。


  2.调整内容:


  (1)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职工2024年1月至12月月平均工资。调整后的基数从2025年1月1日起执行。


  (2)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最高不得超过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三倍。六安市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上限为24597元,下限为1930元。缴存基数核定后,当年不得变更。


  来源|中国会计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