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州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限提高到139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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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钦州住房公积金网获悉,《关于调整钦州市2016年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下限的通知》已于近日下发。
根据通知,钦州市年度单位和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下限确定,各为1395元和70元,上限较去年提高了178元。
2016年单位和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最高缴存比例仍为各12%,最低缴存比例各为5%。2016年钦州市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上限调整为11625元,单位和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限各为1395元,合计为279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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