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彦淖尔市住房公积金中心通告
住房公积金借款人: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征信信息共享相关工作的通知》要求及《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借款合同》关于还款时间的约定,现通告如下:
自2024年1月1日起,我中心将于每月25日前当月最后一次扣款。因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信息已全部纳入征信系统,请各位借款人务于每月25日前偿还借款本息,以免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及个人不良信用记录。
巴彦淖尔市住房公积金中心
2024年2月1日
来源:巴彦淖尔市住房公积金中心
编辑:乔鸿 校对:陈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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