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整提取业务相关政策规定
扩大异地购房提取范围
异地购房商品住房、二手房可以提取职工本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基础上,将经济适用住房、拆迁安置住房以及偿还上述异地住房商业银行贷款本息纳入提取范围。
办理业务更便捷
办理公积金相关业务可就近选择公积金分支机构,为广大市民缴存职工提供更优质方便的服务。

  关于调整2021年度住房公积金


  缴存限额标准


  一、调整时间


  调整后的缴存基数和月缴存额执行日期区间为2021年7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


  二、缴存比例


  单位和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上限均为12%,下限均为5%。


  三、缴存基数


  2021年7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住房年度内,全市住房公积金最高月缴存基数调整为17439元,最高缴存比率为12%,单位和个人最高月缴存额分别为2093元。全市住房公积金最低月缴存基数为1550元,最低缴存比率为5%,单位和个人最低月缴存额分别为78元。


  四、缴存限额


职工实际工资基数高于最高缴存基数的,按最高缴存基数17439元缴存;职工实际工资基数低于最低缴存基数的,按最低缴存基数1550元缴存;职工实际工资基数介于最高和最低缴存基数之间的,按实际工资基数缴存。

  来源 :大众网郓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