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桂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到,根据《桂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调整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计算公式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从11月1日起,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计算方法进行优化调整。


  调整后的公积金贷款额度计算公式为:借款人(夫妻双方及共有人可合并计算)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的3.5倍加上自申请贷款时至法定退休年龄止缴存住房公积金总额(按贷款当时缴存标准)。而调整前的公积金贷款额度计算公式为:借款人(夫妻双方及共有人可合并计算)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的3.5倍,加上从贷款之日起至法定退休年限止缴存住房公积金总额(按贷款当时缴存标准)的0.5倍。


  桂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算了一笔账:某单身男青年每月缴纳公积金840元,账户余额有3万元,26岁时申请公积金贷款,按原公式计算最高可贷28万元,按新公式计算最高可贷45万元(如按延迟退休年龄计算最高可贷额度更高)。同样情况的单身女青年,按原公式计算最高可贷25万元,按新公式计算最高可贷40万元。


  “在这两个例子中,调整后男青年公积金贷款额度比原来增加17万元,女青年公积金贷款额度比原来增加15万元。如果是以家庭来算,夫妻双方贷款额度可合并计算,按新公式计算贷款额度也将比原来大大增加。”负责人说,公积金贷款额度计算方法调整后,提高缴存人公积金贷款实际额度,对于买房家庭来讲能减轻不少经济负担,也有利于释放住房公积金政策红利、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投放量、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


  与此同时,根据《通知》,缴存人购买首套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可将申请贷款时往前追溯一年内的租房提取金额与账户余额合并计算贷款额度。“这一规定是能让公积金缴存人放心提取公积金用于租房,做好租购衔接工作。”负责人说。


  需要注意的是,根据《通知》,若住房公积金个贷率连续三个月达到或超过90%后,将恢复使用本次调整前的公积金贷款额度计算公式。


  来源: 桂林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