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温馨提示:


  请办理了公积金贷款尚未结清的借款人、共同借款人和保证人持本人身份证,尽快到我中心业务网点签订《个人信息及征信客户授权书》!(如您已征信授权请忽略此信息)


  电话:


  华阳分中心 7027277


  城区管理部 2013969


  郊区管理部 5152889


  平定管理部 6063926


  盂县管理部 8099279


  如果您身在异地不方便来业务柜台,请添加公积金中心小伙伴们的微信,线上办理。中心各分支机构“征信授权专办员”手机微信号:


  华阳集团分中心:


  18835331697 18835331705


  城区管理部:


  18835331695 15303530781


  郊区管理部:18835331703


  平定管理部:18835331707


  盂县管理部:18835331702


  请您本人携带身份证到就近的分中心或管理部业务大厅签署《个人信息及征信客户授权书》。


  为什么签署?


  答:因为您在借款合同中委托的金融机构,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要采集并向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及其他依法成立的征信机构提供本人个人信息和包括信贷信息在内的信用信息(包含本人因未及时履行合同义务产生的不良信息);您在办理涉及本人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贷款等业务时,有权向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及其他依法成立的征信机构查询、打印、保存本人的信用信息,并用于下述用途:


  1、个人公积金贷款及贷后管理;


  2、个人公积金贷款担保及贷后管理;


  3、个人公积金缴存、提取;


  4、个人公积金信息异议申请;


  5、向本人提供其他合法经营范围内的业务。


  如果您的情况符合以下条件,请尽快办理签署手续:


  1、在阳泉市住房公积管理中心有尚未结清的公积金贷款;


  2、办理贷款的时间是2021年3月以前;


  3、是贷款的借款人、共同借款人(配偶)、保证人。


  来源丨阳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微公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