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秋日生活打卡季#


  作为退役军人,如何在退役时及时转移自己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这是每个战友需要认真的了解的,这也是每个退役军人应当享受的权益,涉及到自己今后养老金的问题,战友们一定要了解这方面的知识。


  我国有两个由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社会保险法,第一个社会保险法,就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这是从2011年7月1让开始实施的,这也算是社会保险方面的大法,母法;2012年4月,全国人大常委通过了另外一部重要的法律,那就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人保险法》,从名称上大家就可以看出,这是一部专门适用军人保险的法律,从2012年7月1日开始实施。


  国家建立的军人保险制度,包含了军人伤亡保险、退役养老保险、退役医疗保险和随军未就业的军人配偶保险等内容,军人保险制度体现了军人的职业特点,与社会保险制度相衔接,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也是一部涉及到所有军人,包含退役军人社会保障的根本大法。


  军人保险基金由个人缴费、中央财政负担的军人保险资金以及利息收入等资金构成,军人应当缴纳的保险费,由其所在单位代扣代缴。按照军人保险法的规定,从2022年7月1日开始,现役军人不管是军官、文职人员还是军士,义务兵都要缴纳军人养老保险。


  军人退出现役到地方以后,要按照规定转移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军人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政策依据是《关于军人退役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有关问题的通知》,即后财〔2015〕1726号文件。


  军人养老保险关系的转移,是按照军人不同的安置分类进行转移接续。但在转移军人养老保险时,这几个问题是需要高度关注的。


  一是分配到企业工作的干部、战士、文职人员,其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到安置地负责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县级以上社保部门。


  二是分配到机关事业单位工作,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到安置地负责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的县级以上社保机构。


  三是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退出现役,由安置地人民政府逐月发给退役金,退出现役时不给予军人退役基本养老保险补助。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按照国家规定依法参加当地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其养老保险缴费年限从在当地缴纳养老保险费之日算起。也就是说自主择业按时方式的军队转业干部,部队的服役年限不计算视同缴费年限。


  四是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被机关事业单位录用为编制内的工作人员,从下月起停发退役金,按照国家规定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2014年10月1日之前的个人服现役年限视同缴费年限;2014年10月1日之后的实际缴费年限为实际缴费年限。


  五是军人退出现役采取退休方式安置的,实行退休金保障制度,退出现役时不给予军人退役基本养老保险补助。


  军人退出现役后按规定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的,军人退役基本养老保险补助年限与入伍前和退出现役后参加企业职工或者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年限合并计算。


  军人退出现役后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的,2014年10月之前的军人服现役年限视同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年限。


  军人退役基本养老保险补助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计算为军人退役时首次安置地企业职工或者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年限。


  综上所述,军人养老保险是从2012年7月1日开始实施的,凡是在2012年7月1日之前退役的军人,不需要转移养老保险关系,在部队的服役年限视同缴费年限;2012年7月1日之后退役的人,需要转移军人养老保险关系。


  自主择业的退役军人,逐月领取退役金的,到地方后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从参加养老保险时开始计算缴费年限,被机关事业单位录用的,停发退役金,2014年10月之前在部队工作的年限视同缴费年限。


  注:资料来源《关于军人退役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有关问题的通知》,即后财〔2015〕1726号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