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济南市4月份社会保险费征缴期延长至4月30日
1日,记者从济南市社保局获悉,为进一步优化济南市社会保险信息系统功能,为参保单位和广大市民提供更加高效便捷的服务,2019年4月4日22:00时至4月19日济南市(不含原莱芜市各行政区)将对社会保险信息系统进行全面升级切换调试。
据悉,济南市4月份社会保险费征缴期延长至4月30日。 请参保单位在4月24日前申报2019年4月社会保险费(参保单位可在4月1日至4日22:00前、或4月19日系统完成升级切换后进行社会保险费申报),并于4月30日17:00点前缴费,逾期未缴费的,自4月28日按日加收万分之五滞纳金。签订银行代扣代缴协议的参保单位,银行扣款截止时间为4月24日17:00,请在成功申报的同时在缴费结算账户中足额存款(或提前在银行账户中存足款)。逾期申报、逾期扣款未成功的应在缴费截止时间4月30日(含)前到缴费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前台缴费或通过社保网上银行自主缴费。
需要开具单位参保证明、参保人权益记录(缴费证明)的,请提前办理,以免耽误使用。
系统升级后,济南市社会保险网上服务系统的操作方式将略有改变,请在4月5日后,从济南市社保局网站“下载专区”中下载操作手册及操作视频进行学习。如有操作问题可拨打4001781234咨询。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 记者 周国芳 韩晓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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