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金再提高,嘉峪关人的标准是→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持续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用心用力用情办好民生实事,不断增强参保群众获得感和幸福感,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同意,决定提高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市级基础养老金标准,自2024年1月1日起,将全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市级基础养老金每人每月统一提高15元。
此次提高基础养老金是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实施以来,我市第10次调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充分体现了市委、市政府对民生保障工作的高度重视和对广大城乡居民的关心关怀,是提高城乡居民收入的有力举措,此项政策红利将惠及全市6700名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
为切实把提标工作及早落实到位,市养老中心主要领导靠前指挥,业务科室衔接“甘肃省人社综合服务平台”运维工程师配置调整相关参数、资金调拨、新增待遇人员核发等工作,确保市级基础养老金提标发放工作不错一人、不漏一人,于8月15日全面调整发放到位。
来源:嘉峪关市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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